浙江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诚信建设承诺书

时间:2026-09-23

浙江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诚信建设承诺书

 

为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,推进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,本单位做出如下承诺:

一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。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有关政策,严格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。

二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。加强组织机构建设,按规定召开理事会、发挥监事的监督作用,并按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及备案。建设完善内部规章制度,并严格遵守执行。

三、规范组织行为。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,不乱收费、不搞价格垄断、不违规开展评比、达标、表彰,不损害国家、集体和个人利益。培育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,营造诚信执业良好氛围。 

四、恪守非营利原则。执行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,不以营利为目的,严格财务管理。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使用经费,不接受任何可能对公平公正产生影响的资助。

五、加强诚信建设。实行信息公开,公开登记事项、章程、宗旨、业务范围、组织机构设置、服务内容及标准、项目及管理标准、年度工作报告、财务工作报告,增加透明度和公信力。接受社会监督,依托统一的信息平台或者官方网站,自觉接受捐赠人、受益人、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。